云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员权利及义务

2017-03-21
云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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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   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   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   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   (四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  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,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六)支持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;

(七)为本会的发展献策出力;

(八)联络方式更改及时通知本会。

   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(一)警告;

(二)通报批评;
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(四)除名。
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书。

   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由本会给予除名:

(一)1年不缴纳会费;

(二)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;
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的;

(四)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五)冒用本会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给本会造成严重损害的。

   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
来源:云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