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。单位会员是本会的主体,个人会员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0%。单位会员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。单位会员更换代表,需向协会书面报告。单位发生合并、分立、终止等情况时,应报协会备案,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。
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申请加入本会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我省代理记账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具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;
(五)履行会员义务,遵守行业自律公约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向被批准入会的会员发同意入会通知;
(四)交纳当年会费;
(五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,申请者即正式成为协会会员。